申 请 成 为 地 方 选 区 选 民
申 请 成 为 功 能 界 别 选 民 及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
更 换 获
授 权 代 表
上 诉
宪 报 公 告
申 请 成 为 地 方 选 区 选 民
合 资 格 人 士
凡 年 满 18 岁 , 通 常 在 港 居 住 的 本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, 均 有 资 格 登 记 成 为 选 民 。
登 记 方 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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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 这 里 下 载 登 记 表 格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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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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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上 表 格 是 PDF 格 式
请 下 载 Acrobat Reader 来 检 视 或 列 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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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 选 举 事 务 处 ( 地 址 :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 25 号 海 港 中 心 10 楼 或 香 港 湾 仔 爱 群 道 32 号 爱 群 商 业 大 厦 10 楼 ) 或 各 区 民 政 事 务 处 索 取 选 民 登 记 表 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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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持 有 有 效 的 个 人 数 码 证 书 , 可 透 过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网 站 www.gov.hk 作 网 上 登 记 |
你 的 申 请 如 能 在 7 月 16 日 (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5 月16 日 (非 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之 前 送 交 本 处 , 你 的 登 记 资 料 将 被 纳 入 在 每 年 9 月 25 日 (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7 月 25 日 (非 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之 前 公 布 的 正 式 选 民 登 记 册 内 。
请 注 意 :
| 1. |
按 照 法 例 , 你 必 须 在 选 民 登 记 表 格 上 填 报 真 实 及 正 确 的 资 料 。 |
| 2. |
你 可 以 向 选 举 事 务 处 提 供 或 更 新 电 邮 地 址 , 以 供 相 关 的 候 选 人 发 放 选 举 广 告 。 提 供 电 邮 地 址 属 自 愿 性 质 。 |

申 请 成 为 功 能 界 别 选 民 及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
合 资 格 人 士
如 你 符 合 资 格 登 记 成 为 功 能 界 别 选 民 , 你 必 须 同 时 申 请 登 记 成 为 选 举 委 员 会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〈 不 论 在 一 个 对 等 界 别 分 组 , 或 在 一 个 可 选 择 的 界 别 分 组 中 登 记 。 〉 欲 知 个 别 功 能 界 别 及 对 等 界 别 分 组 的 登 记 资 格 详 情 (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, 请 按 下 列 按 钮 :
如 你 希 望 知 道 以 下 可 选 择 的 选 举 委 员 会 界 别 分 组 的 登 记 资 格 详 情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,可 按 此 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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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 医 界
-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
- 香 港 雇 主 联 合 会
-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
- 社 会 福 利 界 ( 只 适 用 于 团 体 部 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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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 外 , 你 亦 可 以 用 滑 鼠 在 下 列 的 按 钮 上 按 一 下 , 以 便 下 载 全 套 的 说 明 书 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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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上 说 明 书 是 PDF 格 式
请 下 载 Acrobat Reader 来 检 视 或 列 印 |
登 记 方 法
从 这 里 下 载 登 记 表 格 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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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41 ( 个 人 登 记 为 功 能 界 别 选 民 及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申 请 书 ) 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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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42 ( 团 体 登 记 为 功 能 界 别 选 民 及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申 请 书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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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 你 只 符 合 资 格 在 以 下 其 中 一 个 可 选 择 的 界 别 分 组 中 登 记 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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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 医 界
-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
- 香 港 雇 主 联 合 会
-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
- 社 会 福 利 界 ( 只 适 用 于 团 体 部 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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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 并 没 有 资 格 在 任 何 一 个 功 能 界 别 ( 及 其 对 等 的 界 别 分 组 ) 中 登 记 , 你 可 以 使 用 以 下 的 申 请 表 格 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登 记 成 为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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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41EC ( 个 人 登 记 为 选 举 委 员 会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申 请 书 ) 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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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42EC ( 团 体 登 记 为 选 举 委 员 会 界 别 分 组 投 票 人 申 请 书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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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 选 举 事 务 处 ( 地 址 :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 25 号 海 港 中 心 10 楼 或 香 港 湾 仔 爱 群 道 32 号 爱 群 商 业 大 厦 10 楼 ) 或 各 区 民 政 事 务 处 索 取 选 民 登 记 表 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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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是 有 效 的 个 人 数 码 证 书 持 有 人 , 可 透 过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网 站 www.gov.hk 作 网 上 登 记 |
你 的 申 请 如 能 在 7 月 16 日 (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5 月16 日 (非 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之 前 送 交 本 处 , 你 的 登 记 资 料 将 被 纳 入 在 每 年 9 月 25 日 (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7 月 25 日 (非 区 议 会 选 举 年) 或 之 前 公 布 的 正 式 选 民 登 记 册 内 。
请 注 意 :
| 1. |
按 照 法 例 , 你 必 须 在 选 民 登 记 表 格 上 填 报 真 实 及 正 确 的 资 料 。 |
| 2. |
你 可 以 向 选 举 事 务 处 提 供 或 更 新 电 邮 地 址 , 以 供 相 关 的 候 选 人 发 放 选 举 广 告 。 提 供 电 邮 地 址 属 自 愿 性 质 。 |

更 换 获 授 权 代 表
团 体 选 民 / 投 票 人 可 不 时 更 换 其 委 任 的 获 授 权 代 表 。 新 的 获 授 权 代 表 必 须 已 登 记 为 地 方 选 区 选 民 , 及 该 人 必 须 与 该 团 体 有 密 切 联 系 , 例 如 : 为 该 团 体 的 成 员 、 会 员 、 合 伙 人 、 高 级 人 员 、 人 员 或 雇 员 。 获 授 权 代 表 不 可 :
| 1. |
就 功 能 界 别 而 言 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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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i) |
获 多 于 一 个 团 体 选 民 委 任 ; 或 |
| ii) |
已 登 记 或 已 申 请 登 记 为 与 团 体 选 民 同 一 功 能 界 别 的 个 人 选 民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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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就 界 别 分 组 而 言 - |
| |
| i) |
获 多 于 一 个 团 体 投 票 人 委 任 ; 或 |
| ii) |
已 登 记 或 已 申 请 登 记 为 与 团 体 投 票 人 同 一 界 别 分 组 的 个 人 投 票 人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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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 何 更 换 获 授 权 代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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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 妥 下 列 表 格 ( 只 提 供 繁 体 中 文 版 本), 并 在 有 关 功 能 界 别 或 界 别 分 组 的 投 票 日 期 至 少 14 天 前 送 抵 本 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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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O-42R ( 更 换 / 代 替 获 授 权 代 表 通 知 书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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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 选 举 事 务 处 ( 地 址 :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 25 号 海 港 中 心 10 楼 或 香 港 湾 仔 爱 群 道 32 号 爱 群 商 业 大 厦 10 楼 ) 索 取 表 格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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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 注 意 : 按 照 法 例 , 你 必 须 在 选 民 登 记 表 格 上 填 报 真 实 及 正 确 的 资 料 。

上 诉
团 体 选 民 / 投 票 人 可 针 对 选 举 登
记 主 任 不 将 其 所 作 出 的 获 授 权 代 表 的 更 换 或 代 替 进 行 登 记 的 决 定 提
出 上 诉 , 上 诉 人 必 须 亲 身 把 以 下 填 妥 的 上 诉 通 知 书 ( 只 提 供
繁 体 中 文 版 本 ) 送 递 往 选 举 登 记 主 任 的 办 事 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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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上 诉 通 知 书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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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上 表 格 是 PDF 格 式
请 下 载 Acrobat Reader 来 检 视 或 列 印 |

宪 报 公 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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